一、 徵聘職級
約聘講師(含)以上。
二、 應徵資格
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藝術、視覺設計、傳播媒體或數位內容相關領域碩士(含)以上學位。
需具備教學熱誠,且願意完全配合本系課程排課與教學任務調度者。
三、 徵求專長領域
本職缺旨在配合本系多元媒介整合與數位內容創作之發展,應徵者須具備以下領域之整合教學與課程規劃能力:
視覺整合與前置敘事領域:具備視覺美學方法論、色彩理論之規劃與思維引導能力,能指導學生進行數位影像前置腳本構思、動態影像與新媒體敘事結構設計者。
傳播策略與商業視覺應用領域:具備大眾傳播視覺符號學、品牌形象規劃,以及媒介傳播策略之相關學術研究、創作個展或實務資歷者。
四、 應徵應檢附資料
履歷表與自傳(請著重說明個人研究方向、創作理念或教學願景)。
碩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)。
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(已具教師資格者)。
擬開設課程之「教學計畫書」:
請應徵者針對上述「徵求專長領域」,自行規劃並提出至少六門可教授之專業選修課程教學計畫書(須包含課程概述與教學大綱)。
歷年代表著作、個人作品集(展覽專書)或產學合作成果證明。
五、 甄選程序
本系將依據應徵者之書面資料進行初審。初審通過者,將另行通知至本系進行「專長科目試教」與面試。甄選程序完全秉持公開、公正與學術嚴謹之原則辦理。